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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7月1日起國軍人員於戶政辦理結婚、出生、死亡登記可同時辦理跨機關通報

自108年7月1日起,國軍人員辦理結婚登記、新生兒出生登記或家屬死亡登記可同時通報國防部申請結婚補助費、生育補助費或喪葬補助費,國軍人員遺族辦理國軍人員的死亡登記可同時通報國防部申請殮葬補助費,快速又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