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當事人死亡不得再委託辦理各項戶籍登記

請注意:當事人「死亡」不得再委託(任)辦理各項戶籍登記相關業務

戶籍法第76條規定:申請人故意為不實之申請或故意提供不實資料者處新臺幣3,000元以上9,000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