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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僑務委員會檢送「僑務委員會補助國內團體辦理臺灣青年搭僑交流活動計畫」

一、依據僑務委員會(下稱該會)114年1月14日僑綜企字第1140700046A號書函辦理。

二、該會為鼓勵辦理臺灣青年搭僑交流活動,俾促進青年學子認識政府僑務工作、瞭解全球政經現況、探索自身赴海外發展之潛力,以及建立與僑界領袖、僑臺商及僑青之人脈鏈結,爰訂有旨揭補助計畫。

三、旨案可申請單位含非以營利為目的之民間團體,有意辦理活動對象以臺灣青年為主之各類搭僑交流活動者,均得依據旨揭計畫向該會申請經費補助,請惠予協助宣傳周知。

四、檢附僑務委員會來文、僑務委員會補助國內團體辦理臺灣青年搭僑交流活動計畫及申請經費補助表(附表一至三)各1份,如有任何問題請洽詢僑委會本案聯絡人劉科員宗旻,電話:02-2327-2954,電子郵件信箱:jadupong23@ocac.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