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計畫緣起:原住民族委員會為加強原住民學生新時代的適應力和競爭力,在正規教育的體制外,發展原住民學生多元智能學習及興趣,並傳遞音樂、藝術、舞蹈、體育、原住民族文化、歷史及語言等多元化課程,以激發原住民學生潛在多元智能,並引導其有效學習,爰訂定本計畫。
二、實施期程:112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含寒暑假執行上限計 48 週)。
三、補助對象:直轄市及縣(市)政府(以下簡稱地方政府)。
四、申請資格:經政府核准立案之人民團體。
五、辦理單位:經原住民族委員會同意補助執行之人民團體。
六、辦理時間:分上、下半年執行,週一至週五課後時間實施,假日(含寒暑假)可依需求排課,週六及週日排課每月不得超過 8 小時,每日辦理時間最遲至晚間 8 時止。
七、招收對象及人數:
(一) 招收對象:原住民國小學生。
(二) 招收人數:每班 10 至 20 人為原則。
(三) 若所處地區學生分散招生不易,得以 5 人開班。
八、課程規劃:以課業輔導、多元智能學習、生活教育及原住民族文化學習為主要項目,其課程比例應合理分配,並詳實規劃教學課程及製作教學進度表。
九、申請方式:
(一)應備文件:申請單位應製作年度執行計畫 1 式 2 份,年度執行計畫應包含下列資料,並依序裝訂成冊:
1、計畫申請表。
2、計畫書(含課程規劃、週課程表及教學進度表)。
3、人力配置名冊(含講師、生活輔導員及其他工作人員名冊)。
4、經費概算表。
5、辦理場地照片 8 張(室內、外各 4 張)。
6、依法登記之人民團體立案證明文件、負責人當選證書及組織章程影本。
(二)申請時間:各申請單位應於 111 年 10 月 11日前依規定格式將執行計畫提報所轄地方政府,並提供計畫電子檔予所轄地方政府彙整,另須於111年10月11日前確實依所提報之紙本申請文件填報申請資料,google網址,否則視為缺件,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