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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本市體育總會辦理「112年臺南市表揚體育有功團體及人員實施計畫」

一、依據社團法人臺南市體育總會112年6月12日南市體總三字第1120010571號函辦理。
二、報名自即日起至112年7月10日(星期一)止,並請隨文檢附證明文件,經評審小組複評後公布表揚,逾期恕不受理(以郵戳為憑)。
三、實施計畫及推薦表格請逕至社團法人臺南市體育總會網站(www.tn-sports.org)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