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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預告修正「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十一條草案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文化部。

二、修正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二十四條第六項。

三、「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十一條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boch.gov.tw)「最新公告」網頁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之「眾開講」(網址:https://join.gov.tw/policies/).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六十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二)地址:臺中市南區復興路三段362號

(三)聯絡人:陳助理研究員

(四)電話:04-22177671

(五)傳真:04-22292017

(六)電子郵件:ch0164@boch.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