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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度原住民族語扎根奬助計畫」臺南市族語保母報名簡章

一、報名資格:

(一)親屬保母:須能說流利原住民族語,且家中有三等親以內1足歲以上5歲以下未就讀幼兒園之原住民幼兒者。

(二)一般保母:能說流利原住民族語,且具一般保母資格者。

(三)前項報名所需資料,詳如報名表證明文件規定。

二、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09年3月13日(五)止(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三、測驗日期及地點:109年3月18日(三),上午10時於本府永華市政中心6樓會議室辦理

      (考場視報名情形於109年3月17日前另行公告及電話通 知)。

四、聯絡人:民族事務委員會 原住民事務科 簡小姐06-2991111*8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