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單位 承辦機關:臺南市政府 協辦單位:臺南市政府衛生局、臺南市政府社會局、臺南市牙醫師公會、健保特約牙科醫院 實施地區 臺南市全(37)區 服務對象 設籍本市年滿55歲以上之原住民長者,經醫師評估缺牙需裝置假牙,且未符合衛生福利部「中低收入老人補助裝置假牙實施計畫」、本市「65歲以上老人暨55歲以上原住民免費裝置全口活動假牙計畫」服務對象,或未申請其他政府機關所辦假牙補助者 服務對象114年度同一顎已取得相同補助項目者,或其他政府機關所辦假牙計畫之補助者,不得提出申請 申請程序 請參閱申請流程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