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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府民族事務委員會第四屆委員聘書頒證儀式暨第13次委員會議

攜手共創族群共榮和諧幸福城市

臺南市政府民族事務委員會第四屆委員授證儀式暨委員會第13次會議於6月2日下午3時30分於市府7樓會議室舉行,由委員會召集人汪志敏主任委員授證委員證書。

本府民族事務委員會統籌本市原住民、客家、西拉雅等族群事務,為全國唯一綜理多元族群事務的行政單位,獨具特色且意義非凡,彰顯本市為多元族群協力共榮的文化首都,更是臺南別於其他縣市的特色。

本(4)屆委員延聘是依據市府組織自治條例第7條規定辦理,任期兩年為無給職,除主任委員為當然委員外,延聘客家委員7人、原住民族委員6人及族群事務專家學者4人,共17人。

民委會汪志敏主任委員表示,為提供族親(人)、鄉親更適切的政策規劃與服務,本屆族群委員遴聘在地社團、教會組織等熟悉基層需求代表;專家學者則致力族群文化、會館營運、文創產業發展等專業人士,希望借重渠等專業長才為本府策定具有前瞻完備的族群政策,提供寶貴及專業的建議。

汪主委也表示,今(106)年將由民委會籌設「臺南市族群主流化推動會」列為當前首要任務。市府為肯定並尊重各族群價值、豐富本市多元文化,在各項政策作為中,建立族群思維及敏感度,促進良性互動的新主流意識。希冀借助大家的專業知能,提供民委會業務諮詢與政策建議,讓我們一起打造臺南為多元族群文化友善城市,並積極與在地社團、教會組織連結,共同推展本市族群事務,進而落實「文化首都」的願景。
第四屆委員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