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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原住民幼兒就讀幼兒園補助」至109學年第2學期止,後則適用「0-6歲國家一起養規劃」相關優惠措施

  1. 依據110年3月26日原民教字第1100015979號函第五點說明辦理。
  2. 查110年2月4日行政院院會業已備查教育部所報「0-6歲國家一起養規劃」報告,提出「育兒津貼達加倍」及「就學費用再降低」等新措施,預計本(110)年8月起施行,將能大幅減輕家庭育兒負擔,明(111)年8月起將更進一步提升優惠措施。是以,就讀公、私立幼兒園之原住民幼兒於上開新措施落實後均能受惠,所受之福利更優於本會作業要點,爰補助原住民族幼兒學前教育經費至109年第2學期,後續則適用「0-6歲國家一起養規劃」相關優惠措施。
  3. 如有疑議請逕洽本府教育局特幼科蘇小姐,06-2991111#7891,其相關優惠措施如附件,請參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