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增社區營養教育示範點」計畫書詳如附件。二、請於115年3月30日(星期一)(郵戳為憑)前提交計畫書1式2份及電子檔1份,寄至衛生局國民健康科(730213臺南市新營區東興路163號)彙整,俟審核通過後委託辦理。
一、「新增社區營養教育示範點」計畫書詳如附件。
二、請於115年3月30日(星期一)(郵戳為憑)前提交計畫書1式2份及電子檔1份,寄至衛生局國民健康科(730213臺南市新營區東興路163號)彙整,俟審核通過後委託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