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畜牧受丹娜絲颱風災損
啟動天然災害救助機制受理現金救助申請
經農業部評估本次颱風造成嘉南地區的災害情況,認定已達 #天然災害救助標準 ,於7月9日公告臺南市為114年丹娜絲颱風 #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地區 。
一、救助對象
全市受114年丹娜絲颱風致損畜牧戶
二、救助額度
畜牧全品項目(含畜禽及畜禽舍、堆肥舍)
詳見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第六條附表2
三、受理期間
即日起至114年7月23日止
四、受理窗口
畜牧場所在地區公所
五、準備資料
1. 國民身分證、印章、存款簿
2. 畜牧場登記影本(或公告飼養規模以下附土地謄本)
3. 受災照片
4. 畜禽化製三聯單或焚化證明或掩埋證明
5. 建築執照(影本)(申請畜禽舍、堆肥舍救助者須附)
六、申報項目(含畜禽及畜禽舍、堆肥舍)損失率達20%以上者,依該救助項目之救助額度予以救助;未達20%者不予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