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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娜絲颱風畜牧類全品項災損助

臺南市畜牧受丹娜絲颱風災損

啟動天然災害救助機制受理現金救助申請

經農業部評估本次颱風造成嘉南地區的災害情況,認定已達 #天然災害救助標準 ,於7月9日公告臺南市為114年丹娜絲颱風 #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地區 。

一、救助對象

全市受114年丹娜絲颱風致損畜牧戶

二、救助額度

畜牧全品項目(含畜禽及畜禽舍、堆肥舍)

詳見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第六條附表2

三、受理期間

即日起至114年7月23日止

四、受理窗口

畜牧場所在地區公所

五、準備資料

1. 國民身分證、印章、存款簿

2. 畜牧場登記影本(或公告飼養規模以下附土地謄本)

3. 受災照片

4. 畜禽化製三聯單或焚化證明或掩埋證明

5. 建築執照(影本)(申請畜禽舍、堆肥舍救助者須附)

六、申報項目(含畜禽及畜禽舍、堆肥舍)損失率達20%以上者,依該救助項目之救助額度予以救助;未達20%者不予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