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鼓勵民眾及公教人員學習客語,並提高客語能力認證報考意願與通過率,臺南市政府委託本市客語薪傳師辦理15班「客語能力認證班」
●臺南市政府及所屬員工通過客語認證者,得擇一依「本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員工通過外語及第二本國語認證行政獎勵標準表」,向服務單位申請行政獎勵(敘獎),或依「115年度臺南市客語能力認證暨輔導獎勵計畫」,向本府客家事務委員會提出申請認證獎勵金。
→詳情請參閱臺南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官方網站─法令規章─客語能力認證專區。
●另依「客家委員會補助全國公務人員、教育人員及軍警人員參加客語能力認證報名費作業要點」,全國軍公教警人員報名客語能力各級認證,完成測驗且無缺考,每人補助報名費新臺幣250元;各單位可彙整所屬人員申請資料,向客家委員會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