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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報廢小客貨車1台

機關名稱 臺南市下營區公所
機關地址 臺南市下營區中山路一段170號號
是否刊登公報 否 公告日期: 111年9月19日
財物名稱 臺南市下營區公所「111年報廢小客貨車1台」

聯絡人郭先生
聯絡電話 (06)6892104 分機331
截止投標 : 111年9月30日上午9時00分。
開標時間 : 111年9月30日上午10時00分。
開標地點:下營區公所二樓會議室
投標資格摘要:公司相關證明文件及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登記證,其營業項目有廢車船解體及廢鋼鐵五金處理業、廢棄物清除業、廢棄物處理業、廢棄物資源回收業、廢棄物清理業、汽機車拖吊業等營業項目與本案標的相關者,並取得向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資源回收管理基金管理委員會核准登記為認證補貼之資源回收機構之證明文件。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
1.親自領標者:辦公時間內至本所行政課索取。
2.網路領標者:請自下營區公所網站-公開資訊-招標資訊下載 (https://web.tainan.gov.tw/Xiaying/Default.aspx)。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免費索取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111年9 月30日上午09時00分前,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以掛號郵遞或專人送達至下列收件地點:臺南市下營區中山路一段170號;本所收發文登記處。逾期寄(送)達者,不予受理,原件退還。
保證金:新台幣壹仟貳佰元整,以現金放置於標封內。

變賣標的所在地 本所停車場。

現場查看時間:投標截止前之辦公時間 (09:00至11:00、14:00至16:00) 洽本所安排查看(電話:06-68921041分機332陳先生),其餘時間恕不辦理。倘不看者,決標後不得異議。

底價金額 :新台幣壹萬貳仟元整。
附加說明 :

1.本案依據「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手冊」第66點第1項第1款及「各機關奉准報廢財產之變賣及估價作業程序」相關規定辦理。
2.出售之廢品以現場為準,廢品之提領載運事宜概由得標人自行負責,並應於得標日起5日內辦理繳款,並於交付標的物之日起5日內將廢品全數清運完畢。
3.本案採總價決標,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高(平)於底價之最高價者為得標廠商,最高標價有二標以上相同時,當場由主持人抽籤決定得標人及次得標人。次高標價者有二標以上相同時,比照辦理。得標人放棄得標者,沒收已繳納之保證金。
4.決標後,得標廠商應逕向本所洽領繳款書,並於通知期限內一次繳清全部價款(所繳保證金應抵繳價款)。逾期未繳清價款者,視為放棄得標,本所除沒收已繳納之保證金外,應通知次得標人於限期內按最高標價一次繳清價款承購。
5. 本所對於本次廢品變賣標的物不負民法物之瑕疵擔保責任,若內含零件數量缺少,足使其價值、效用或品質有欠缺者,亦同,得標廠商均不得主張本所應負瑕疵擔保責任。得標廠商應依環保相關法規處理本批廢品。
6.得標廠商於拆卸、搬運設備時應事先作好防範措施,並依照相關法令辦理,如有公(工)安意外發生時,由得標廠商負相關法律責任,本所或第三人並得請求損害賠償。
7.本批廢品經售出後,日後若有影響環保、公害或觸犯現行法律規章等情事發生,概由得標者負相關法 律責任
8.若因故如颱風等災變停止上班時,則順延至恢復上班之第一個工作天同一時間截止投標暨開標。
9.法務部調查局臺南市調查站:臺南市郵政第12號信箱,電話:06-2988888,住址: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208號。
10.臺南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6)2982742,臺南郵政第22號信箱。
11.受理廠商疑義、異議之機關:本所行政課郭先生,電話06-6892104轉331,傳真:06-6790201住址:臺南市下營區中山路一段170號。
12.餘詳如相關附件。


附件:外標封、標單、委託代理授權書、投標需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