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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文化資產管理處寺廟彩繪泥塑工藝保存修護補助作業要點

一、本處為鼓勵民間寺廟彩繪及泥塑等傳統工藝之保存與修護,特訂定本要點。本市登記立案之寺廟,如附屬建築物之彩繪泥塑工藝作品符合補助資格,可依本要點提出補助申請(如附件),合先敘明。
二、旨揭補助申請時間依本要點規定至115年3月底截止,申請日期自115年3月1日起至3月31日以前,請有意申請之單位填具申請書並檢附相關文件,以送達或掛號郵寄本處(以郵戳時間為憑)提出申請,以辦理後續審查程序。
三、申請書及相關文件表格,可至臺南市文化資產管理處官網「便民服務-補助案申請與核銷文件-115年度臺南市文化資產管理處寺廟彩繪泥塑工藝保存修護補助作業受理申請期間及經費額度」下載。

四、倘有疑問,請洽本處蔡小姐06-2213569#613,將由專人說明與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