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霸凌是指發生在工作場所中,藉由權力濫用與不公平之處罰,造成持續性之冒犯、威脅、冷落、孤立
或侮辱行為,使被霸凌者感到受挫、被威脅、羞辱、被孤立及受傷,進而折損其自信並帶來沉重身心壓力。
本所職場霸凌防治措施:
■訂定臺南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員工職場霸凌防治與申訴作業注意事項。
保障員工執行職務安全、建構健康友善、免霸凌侵犯,特別訂定。
■被霸凌如何申訴:
申訴專線:06-6852314 申訴傳真:06-6831704
申訴信箱:Baihe@mail.tainan.gov.tw
■強化對霸凌行為的覺知與行為規範:
★鼓勵同仁選得相關數位學習課程,認識職場霸凌行為及霸凌行為的法律責任。
★運用多元公開場合傳達對職場霸凌問題重視及反霸凌行為相關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