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供外來人口網際網路E化便民服務,自105年4月25日起內政部移民署各縣市服務站開始受理「外來人口自然人憑證」申請,申請人須年滿18歲,並持有內政部移民署核發之晶片居留證,由本人(不得代辦)親自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