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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乘烏賊車之被檢舉人該如何處理?

環保局接獲民眾報案之後,首先會進行查證,若車輛已報癈、失竊或停駛,將以查詢結果與車籍或事實不符者,則不予受理並立即結案。
若非上述情況,環保局將會以公文通知被檢舉人,應於文到七日內至指定地點實施排氣檢驗,機車請至機車排氣定檢站,汽車請至監理站或汽車代驗廠,柴油車請至柴油車動力計排煙檢驗站,若逾期未到檢,依法開罰處分新台幣3,000元,小型車10,000元,大型車60,000元。


標籤:#烏賊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