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鼓勵建築設置綠化降溫措施,落實低碳永續家園理念,特擬定「114年臺南市建築綠化降溫建置輔導計畫」,輔導辦法詳如附件。
以下簡略說明相關規定 :
(一)臺南市政府機關、學校、里(社區)活動中心等公有建築物,並由管理機關提出申請。
(二)臺南市公寓(商辦)大樓、社區、住宅或經本局認定可申請之屋頂建物平台及壁面等閒置空間。
- 申請日期 : 自公告日起至114年4月30日(含)止。
- 建置輔導經費 : 本計畫總輔導建置經費為新臺幣60萬元。每一申請單位,建置輔導金額最高為新臺幣30萬元(含稅),實際建置金額依本局核定為主,且每平方公尺施工費以不超過新臺幣10,000元為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