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動本市建構低碳永續家園,特擬定「115年臺南市建構韌性家園輔導計畫」,進行低碳行動項目營造與維運,持續深耕低碳永續觀念於民眾日常生活中,輔導辦法相關規定簡略如下:
- 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至115年2月28日(含)止。若公告申請期間屆滿,款項仍有結餘者,本局得再次公告受理。
- 申請資格及輔導經費:
- 申請資格:本計畫申請資格為本市各里辦公處、本市合法登記立案之社區發展協會或其他經本局同意之申請單位,申請單位所屬行政里須為環境部低碳永續家園認證里或具備環境部低碳永續家園認證評等升等潛力,並以本計畫公告日(含)前獲得之評等等級為認定標準,另申請單位須同意配合參與認證評等輔導。
總輔導經費為90萬元,既有銀級單位及銀級潛力單位,每單位申請上限為10萬元(含稅),至少施作2項行動項目;既有銅級單位及銅級潛力單位,每單位申請上限為5萬元(含稅),至少施作1項行動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