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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列管29物質   廠商年底前須完成空污應變演練

環保署列管工業界、高科技界常用的甲苯、具強烈腐蝕性的氫氟酸等29種物質。製程使用任一物質為原料的大廠,須有空污事故緊急應變措施計畫並於12月底前完成演練,臺南市全市有88家業者使用列管物質。環保局提醒,未執行應變計畫或未辦理演練,可依空污法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2千萬元以下罰鍰。

 

環保署在108年公告「 空氣污染突發事故緊急應變措施計畫及警告通知作業辦法」,明定設有空污專責人員的固定污染源,且製程內使用甲苯、氨氣或氫氟酸等29種物質做為生產原料,應擬訂空污事故緊急應變措施計畫,提報當地環保局核備,並於109年12月底前完成空污事故緊急應變演練。

 

甲苯是油漆製造業常見的原料,吸入過多會造成頭暈、噁心嘔吐;高科技半導體製造業常用的氫氟酸,具強烈腐蝕性;而光電業常使用的氨氣為易燃性、具腐蝕性有毒氣體,對人體呼吸道有刺激作用。工廠若操作不慎造成逸散,不僅對自家員工產生吸入性健康危害,大量洩漏更會造成空氣污染,影響下風處住家民眾。

 

市長黃偉哲表示,為降低空氣污染突發事故的危害,工廠應善盡社會責任,制定相關措施並建立地緣關係的災防觀念,以維護廠內員工及周圍民眾的健康與安全。

 

環保局強調,演練目的在讓業者熟悉空污事故應變程序,為更貼近真實,演練可與其他事業單位之毒化災、消防演練一併辦理,演練物種並無強制規範,應視情形研擬演練腳本。

 

環保局表示,全市88家列管工廠均已提供緊急應變措施計畫書,環保局也都完成審核,年底將至,環保局已再次函文提醒尚未辦理應變演練業者盡速辦理,否則將依法裁處。已完成的業者請於30天內檢附相關資料,報請環保局備查。

 

承辦單位:空氣噪音管理科

 承辦科長:楊朝全  電話:06-2686751#260

承辦人員:楊秀真  電話:06-2686751#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