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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政府政風處工作報告(106.3.1~106.7.31)

台南市政府政風處工作重點報告(10631日至106731)

Ø政風預防業務:

1.行政、司法跨域合作,共同推動基層扎根廉政工程

(1)為培養機關公務同仁正確之法治觀念,本府與臺南地檢署合辦「基層扎根廉政工程計畫」,藉由行政與司法機關跨域合作,深植基層公務員廉政法治觀念,並由本府公務同仁與檢察官面對面座談交流,適時釐清相關問題,建立公、私部門間之廉政夥伴關係。

(2)本期推動基層扎根廉政工程計有本府環保局、消防局、警察局、交通局、水利局;另本(106)年度開始將由一級機關向下扎根至區公所,計有本市佳里等6區區公所、新市等4區區公所、歸仁等4區區公所。本期間共計辦理8場次,參與人數897人次,座談會計有44個提案,邀請臺南地檢署檢察官與公務員進行座談交流,透過檢察官專業形象將廉政新觀念帶給公務員,達到建立內部風險預警及外部嚴謹監督機制之效果。

2.結合公私部門力量,共同推動履順專案,建構優質履約環境

(1)為培養廠商、業者正確之廉能法治觀念,本府藉由履順專案座談會方式,使本府公務員與民間廠商能即時意見交流,凝聚共識,並保障得標廠商在無不當壓力干預下,使履約過程順利,以保護合法盡責廠商。履順專案係結合本府、臺南地檢署及民間力量,建立推動廉能政策的合作關係,並透過強化外部風險監督機制,形塑廉能透明公正之採購環境。

(2)本府106年第一場履順專案座談會業於106327日辦理完竣,由秘書長主持,本府主計處、財政處、法制處、政風處等單位首長或代表列席指導,相關採購機關派員與會,邀請臺南地檢署蔡宗聖檢察官講授企業廉政誠信與法治觀念,並與本府簽約之30家得標廠商代表進行議題研討。

3.建構廉政細工專案,深入探討機關風險弊端,防止弊端重複發生

(1)為展現本府清廉之決心,打造廉能兼備之政府,邀請本府各機關內科長層級以上人員出席及本府廉政會報外聘廉政委員指導,就各機關曾經發生過之弊端類型、其他縣市或機關可能發生相同之弊端類型、未來可能發生之弊端類型研析預防措施,以談話方式進行腦力激盪,達成內控及預警效益,本期分別由本府觀光旅遊局、衛生局及消防局等機關辦理3場座談會,其餘場次賡續辦理中。

(2)推動「廉政細工專案2.0計畫」,將廉政細工擴大至本市各區公所辦理,並邀請各機關首長(主管)撰擬機關推動廉政構想之文章,期藉由全面檢視基層公務員執行業務之潛在風險弊端,防止弊端重複發生,深化廉政細工之防弊預警效益。

4.定期召開廉政會報,研討機關廉政議題,落實檢討策進

(1)本府106年度第一次廉政會報於10655日敦請市長主持,並邀請府內各機關廉政委員及本府外聘廉政委員,於本府永華市政中心6樓簡報室召開,針對本府廉政相關議題進行專題報告與討論,過程圓滿順利。並預10610月召開第二次廉政會報。

(2)本期內督導所屬政風機構共計辦理廉政會報14案,透過廉政會報平台充分溝通討論,並經由報告或提案,預防弊端發生,有效改進機關行政缺失。

5.透過廉政研究作業方式,檢核與揭露機關廉潔度,研提倡廉措施

針對易滋弊端業務,從法規面、制度面、執行面深入瞭解問題,研析可能發生風險成因,預擬策進作為;督同所屬政風機構進行廉政研究暨民意問卷調查計6案,提供機關施政參考。

6.建構良善公共治理行政透明措施,提升內部風險控制

(1)針對特定業務主題,透過各項廉政作為,讓行政程序公開透明,使民眾易於瞭解公務推動情形,避免因資訊不公開引發不當誤解;於本期內督同所屬政風機構分別辦理「臺南市北區區公所回饋金執行成果行政透明案」、「臺南市永康區公所106年環境衛生消毒工作行政透明措施」及「臺南市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請託關說、受贈財物及飲宴應酬登錄案件資訊公開措施」、「臺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106年補助設置太陽光電系統行政透明案」,「臺南市政府特定行業已登記及未登記店家資訊行政透明案」等5案行政透明作為。

(2)為提升施政效能、建立依法行政觀念,本期內督同所屬政風機構辦理內部控制之「自行評估作業」1案。

7.啟動預警稽核機制,機先發掘業務違失,研提積極策進措施

(1)本年度規劃辦理「道路側溝清淤成果專案稽核」、「公務車輛使用管理業務專案稽核」、「殯葬業務專案稽核」、「道路品質抽查驗專案稽核」等案,並視各機關、區公所業務屬性辦理相關專案稽核,期能預先發掘風險因子,研擬改善方案,召開檢討策進會議,提供業管單位參採改進。

(2)督導所屬政風機構於辦理機關採購監辦(會辦)、會同業務單位檢核時發現異常,或受理檢舉案件,進而發現機關有潛存違失風險事件或人員時,應即機先採取防範措施落實「預警」作為,期使公務員依法行政並避免公帑浪費為主要工作目標。本期內計完成預警作為25案,其中辦理採購監辦發現異常者有16(工程類有7案、勞務類有6案、財物類有2、其他類有1);受理民眾陳情檢舉違失案件有5案、業務稽核發現缺失有1案及其他有3(會辦公文、會同業務檢核等),有效防範可能發生的行政違失或公帑浪費,有助於提昇機關清廉形象。

8.強化採購監辦效能,預防採購違失發生,落實檢討精進

(1)本府政風處督同所屬政風機構,針對採購案件採事先會稿及事後查核方式加強查察,並會同監辦採購案件之開標及驗收,本期內共計監辦3,316件次。

(2)為維護工程品質,確保採購效益,會同本府工程查核小組辦理施工查核共計33案。

(3)督同所屬政風機構就本府暨所屬機關學校於本期內完成106年上半年度各類採購案件綜合分析報告55案,有效預防採購違失情事發生。

9.落實陽光法案執行,建立清廉政治風氣

105年度本府應辦理財產申報人員計2,614人;本府政風處於106214日督同所屬政風機構公開抽出388人財產申報資料,並於1063月起辦理實質審查作業。

10.辦理廉政訓練宣導,強化公務員、企業及民眾之反貪及廉能意識

(1)辦理企業誠信座談會:為建立私部門誠信經營之理念、履行企業社會責任,及共同建構國家廉政體系,凝聚企業關懷公共政策與地方公共議題之力量,建立反貪觀念,邀請臺南地檢署檢察官向企業廠商或勞工團體宣導企業社會責任,融入廉政議題,俾以提升法治觀念,本期內本府政風處督同本府勞工局政風室、本府工務局政風室、本府衛生局政風室本府警察局政風室及本府環境保護局共計辦理8場次。

(2)為宣揚本府「清廉勤政」之施政理念,本期本府政風處督導廉政志工隊廉政志工45人,協助辦理反貪倡廉社會參與活動,共計辦理14場次。

(3)建置臺南市政府政風處臉書(Facebook)粉絲團,透過臉書提供最新廉政活動、法規等訊息;另本府廉政志工隊亦成立專屬臉書,做為協助辦理廉政宣導與廉政志工交流之平台,以凝聚志工向心力,本期內本府政風處臉書貼文總計13篇。

(4)透過廉政平台深入基層與市民互動溝通,藉以瞭解民意趨向,對於可能造成民怨、弊失之業務及民眾施政建議事項,彙提業務單位參辦,有效達成「反腐敗」、「反浪費」、「除民怨」之廉能政策目標。

11.貫徹清廉勤政及開放政府理念,按月公開廉政倫理事件登錄資訊,並定期表揚廉潔楷模

(1)本期監督同所屬政風機構受理受贈財物、飲宴應酬、請託關說及其他廉政倫理事件登錄共計153案。

(2)目前正在籌辦本府106年優良廉能事蹟人員選拔活動,本府各機關遴薦人員名冊已彙整完成,將續行辦理評審作業。

Ø政風行政業務:

1.積極蒐報危害或破壞機關安全預警資料,及時掌握輿情、民意動向:

(1)跨域合作、整合資源及加強橫向聯繫:積極督同所屬政風機構,於研判可能發生聚眾陳情請願、圍堵抗爭或暴力衝突之事件時,妥擬應變措施,迅即陳報機關首長及通知相關單位妥善疏處;必要時聯繫警察機關協處。本府政風處暨所屬政風機構執行蒐報及協處陳情請願或預警等複式通報本期計31案。

(2)督同所屬新訂(修正)規章1案、辦理講習訓練或宣導作為計186場次、執行專案及首長安全維護13案、實施預防措施安全狀況定期或不定期檢查計30場次、召開安全維護會報計8場次。

2.落實公務機密維護,嚴防洩密情事:

(1)為貫徹本府杜絕關說、用人唯才政策,確保民眾報考權益,本府政風處於106429日執行「本府各機關學校1062次約聘(僱、用)、臨時人員公開甄選」專案試務機密維護工作,所有口試口委及筆試組題委員之抽籤程序均採全程錄影錄音,並恪遵保密規定,至甄試前一日方以電話及簡訊通知,並告知委員相關保密規定,本次計抽出一般性試題23(含備用試題)、專業性試題40套、用人機關口試委員52人次(含備用口委)、其他用人機關口試委員31人次(含備用口委)、其他機關口試委員31人次(含備用口委)及組題委員1人次。

(2)督同所屬政風機構新訂(修正)公務機密維護規章2案、辦理講習訓練或宣導作為214場次、實施定期及不定期保密檢查48場次。

Ø政風查處業務:

本期本府政風處受理陳情檢舉案件計437件,行政處理或函轉權責機關處理269案、澄清或存參148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