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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政府政風處工作報告(101.8.1.~102.1.31)

 台南市政府政風處工作重點報告(101年8月1日至102年1月31日)

 

Ø政風預防業務:
1.召開廉政會報,結合行政力量,貫徹執行廉政工作:
(1)101年9月4日召開廉政會報,本處針對「索賄與行賄弊案分析」進行廉政專案報告,並由警察局、工務局、環境保護局及消防局提出易滋弊端業務內外控防火牆機制廉政專題報告;廉政會報外聘委員(楊所長永年、郭副教授書琴)及各局處主管均出席與會,會中各項裁(指)示事項亦函請各機關(單位)本權責辦理,並視情形繼續或解除列管。
(2)本期內督導所屬政風機構共計辦理廉政會報34案,期有效結合各單位防貪肅貪之能量,以發揮統籌整合之功能。
2.針對高風險業務,建立防火牆機制,編撰廉政研究報告:
針對高風險業務,深入分析問題與癥結,研析可能發生廉政風險成因,預擬防弊與策進作為;本期內督同所屬完成「緊急救護廉政研究」、「查緝賭博電玩弊端防制作為」、「建築執照核發業務廉政研究」及「機關服務品質與政風廉能現況之調查研究」等4案。
3.實施業務稽核,改進作業流程,防範弊端發生:
督同所屬辦理「殯葬管理業務稽核」、「本府各機關防汛搶修搶險開口契約業務稽核」、「垃圾焚化廠回饋金補償金使用案件專案稽核」、「建築管理執照核發業務專案稽核」、「贓證物管理業務稽核」等5案,相關缺失並函請各機關參處改善。
4.健全採購制度,提升採購效能:
(1)督同所屬政風機構,針對採購案件採事先會稿及事後查核方式加強查察,並會同監辦採購案件之開標及驗收,本期內共計監辦1,824案。
(2)為維護工程品質,確保採購效益,會同本府工程查核小組辦理施工查核共計9案,俾及時發現缺失即為改正,有效確保工程品質。
5.落實執行陽光法案,營造廉潔行政風氣:
(1)有關辦理100年公職人員財產申報實質審核372人,經查申報不符並函請說明123案,陳請審查會審議35案。
(2)督同所屬受理101年度本府暨所屬機關學校包括定期、就(到)職及卸(離)職公職人員財產申報事宜,共計2,673人。
(3)針對公職人員財產申報作業、法令規定及利益衝突迴避法等辦理陽光法案系列說明會共計9場次,本府所屬機關學校參加人員共計1,663人,約占應申報財產人數82%;另編印「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暨利益衝突介紹」宣導手冊供同仁參閱使用。
(4)辦理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自行迴避報備、利害關係人申請迴避案件及陳報違反利益衝突迴避裁罰案件,共計3案。
6.辦理反貪及政風法令宣導,強化民眾、員工法治觀念:
(1)為將本府「清廉勤政」之施政理念及廉政觀念深植於社區,本處協請新營、曾文、北門、南關、永康、新化及臺南市等7所社區大學,結合臺南地檢署及本府文化局、警察局、民政局、消防局、衛生局、環保局等專業師資,開設15堂「政風心、關懷情-國家廉政建設深植社區」系列課程講座,推動國家廉政建設紮根工程,參與人數共計約450人次。
(2)為使廉潔、誠信、反貪等公民意識向下紮根,本期內除賡續推動小學中年級學生動畫教材法治教育外,另辦理全市小學「廉政誠信向下紮根」作文比賽,經評選後得獎學生共計57人。
(3)為推動國家廉政建設具體作為,鼓勵民眾投入廉政志願服務工作,發揚公民參與精神,舉辦「101年南區廉政志工訓練及座談會」,課程內容包含「生活與法律」、「推動社會參與業務簡介」、「推動社會參與經驗報告」及「綜合座談與意見交流」,參與對象為臺南市、嘉義縣、嘉義市、高雄市、屏東縣等廉政志工及政風人員,共計約150人。
(4)為宣揚本府「清廉勤政」之施政理念,本處督導廉政志工隊辦理反貪倡廉社會參與活動,本期內共計辦理13場次;發動廉政志工共計210人次,宣導人次共計達6,870人次。
(5)利用廉政平台—社會治安會議系列活動,結合地檢署、警察機關,以專題演講方式,配合多媒體及相關刊物等多元型態,實施政風法令宣導,期增加民眾法治觀念,型塑廉能政治風氣,本期內共計辦理15場次,參加民眾計750人。
7.落實防貪登錄及表揚廉能事蹟人員,以激濁揚清,端正政風:
(1)督同所屬受理廉政倫理事項登錄共計863案:其中受贈財物401案、飲宴應酬299案、請託關說142案及其他廉政倫理事件21案。
(2)依據「臺南市政府表揚優良廉能事蹟人員作業要點」,選拔具有優良廉能事蹟足資楷模之員工,予以公開表揚,樹立公務員優良典範,增進本府廉能形象;期間內舉辦本府第2屆優良廉能事蹟人員選拔,共計15人獲選,於101年9月4日本府廉政會報中接受市長頒獎表揚。
Ø跨域整合通報機制,周延安全維護機能:
1.加強複式通報機制:
積極督導運用所屬政風機構力量,加強本府各項災害防救事項、人為蓄意破壞事件及陳情請願等重大急要情資之複式通報,即時陳報機關首長,提供雙軌查證資訊,俾據以周延決策,採取必要之因應作為。本處暨所屬政風機構執行蒐報及協處陳情請願或預警等複式通報計100案。
2.新(修)訂預防危害或破壞事件規章或措施計3案、督導所屬辦理講習訓練或其他宣導作為計48單位次、專案及首長安全維護23案、實施定期及不定期安全檢查計29單位次、召開安全維護會報計36單位次。
3.為促使本府暨所屬各機關重視及落實資通安全工作,以確保資訊資產之安全、降低各業務系統可能遭受的威脅及確保主要業務於遭受資通安全事件後,能維持最基本作業功能,並能於短時間內回復正常運作,爰會同本府資訊中心於101年11月6、7日辦理「本府101年度資訊安全內部稽核作業」,並根據所見缺失,協調有關單位改進。
Ø持續公務機密維護宣導,強化洩密防範機制:
1.辦理新(修)訂保密規章或措施2案、講習訓練或宣導作為51單位次、定期及不定期保密檢查35單位次。
2.全程保密,落實抽籤公開透明:
本府於101年12月23日舉辦102年第1次本府暨所屬各機關學校約聘(僱、用)、臨時人員公開甄選,本府政風處於執行所有抽籤過程均採全程錄影錄音,並予以保密,嚴守甄試前一日才以電話及簡訊通知需到場之口試委員及筆試之程序,並告知委員相關保密要求,以提醒委員落實保密作為,計抽出一般性試題78套、專業性試題93套、用人機關正式口試委員110人、備用口試委員73人及其他機關正式口試委員55人、備用口試委員13人;程序嚴謹透明,除保障民眾報考權益,並維護本府清廉形象。
Ø政風查處業務:
受理陳情檢舉案件計405件,辦理結果為函送偵辦6案、查處行政責任18案、行政處理或函轉權責機關處理206案、澄清或存參175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