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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政府政風處工作報告(101.2.1.~101.7.31)

台南市政府政風處工作重點報告(101年2月1日至101年7月31日)
 
(一)   政風預防業務:
1. 落實執行陽光法案,營造廉潔行政風氣:
(1)      本府暨所屬機關學校100年度公職人員財產申報共計1,520人,本期(101年2月1日至101年7月31日止)辦理100年度公職人員財產申報實質審查計591人。
(2)      辦理「廉能百分百」系列廉政課程2場次,會中針對「陽光法案」有關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規定、網路申報系統操作流程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規定、實務案例進行說明,與會人員共計757人,協助同仁釐清相關問題,落實陽光法案制度
(3)      依據行政院訂頒「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辦理本府各單位受贈財物、飲宴應酬、請託關說案件登錄,統計101年2月1日至101年7月31日共登錄982件,藉以健全本府防貪機制,深化同仁廉潔之觀念,達成廉政目標。
2.    召開廉政會報,推動廉潔政風:
(1)      101年3月26日召開本府101年第一次廉政會報,擇選廉政案例專案報告;另警察局、經濟發展局及觀光旅遊局分別就「警察機關洩密案件成因分析與防制作為」、「商業登記保密措施之必要性」及「落實廉政登錄工作共創三贏」提出專案報告,集思廣益進行研商,有助於提昇機關廉能風氣。
(2)      同期間本府所屬機關計有衛生局、勞工局等14個機關召開廉政會報,期有效結合各單位防貪肅貪之能量,以發揮統籌整合之功能,對於機關廉潔形象及防貪工作甚有助益。
3.    推動採購案件程序監辦,以健全採購制度:
依據「機關主會計及有關單位會同監辦採購辦法」規定,針對本府工程、財物、勞務採購案件,加強監辦作為,以健全採購制度及提升採購效能,監辦(驗)採購案件,統計101年2月1日至101年7月31日止共辦理1,694件。
4.    辦理政風民意問卷調查,瞭解廉政建言:
針對「稅務服務」、「藥商管理」、「環保機關服務品質」、「緊急救護」等主題進行政風民意問卷調查,廣蒐市民對本府各項廉政施政作為之建言,彙整廉政研究報告,供各機關單位參考,以提昇本府清廉執政成效。
5.    辦理業務稽核,精進業務作為:
督同所屬辦理「易淹水區域道路側溝淤積區段清淤及緊急搶修開口契約工程業務專案稽核」、「民族管絃樂團業務稽核」及「建築管理業務稽核」等3案,相關缺失函請各機關參處改善。
6. 加強廉政法令宣導,提升法紀觀念:
(1)     推動臺南市廉政誠信教育與辦理廉政誠信論壇:
針對廉政誠信「反貪、反賄、反暴力」等八大議題,跨域整合司法、教育、藝文等專業資源,製作3D動畫教材,針對本市國小四年級學生推行廉政誠信觀念向下紮根教育工作。另辦理廉政誠信論壇邀請各界專家、學者參與對談及研討,參加對象計有本市國小四年級教師及本府所屬機關政風人員共計約350人,共同推動法治教育向下紮根治理工作。
(2)     為推動「國家廉政建設行動方案」,整合政府機關及民間企業資源共同推動廉政工作,本府政風處結合勞工局共同舉辦2012「做工安、保平安、新廉心、作伙走」廉政健走活動,共計宣導約3,000人次,以寓教於樂之方式,建立民眾廉能意識。
(3)     辦理「社會參與—企業誠信宣導」系列講座:
針對經濟發展局與勞工局業務所轄之企業廠商及工會管理階層人員,開設共計15堂廉政課程,內容包含與企業誠信有關之廉能、法律及賄賂反貪等議題,宣導人次共計約1,379人,將企業誠信觀念深植於廠商,激發企業負責人支持清廉政風作為。
(4)     推動「廉政平臺、廉政志工參與社區治安會議系列宣導活動」:
跨域結合警察機關與社政單位等平台資源,共同策劃辦理基層法治廉政宣導活動,內容包含反貪、反賄選、反暴力及其他民生犯罪等議題,本期共計辦理30場次,參加人數約1,200人,以期加深民眾正確的法治觀念及反貪意識。
7. 辦理獎勵表揚廉能,鼓勵同仁見賢思齊:
(1)       為公開表揚行為品操足資楷模之員工,並使其優良廉能事蹟廣為周知,鼓勵同仁見賢思齊,於永華行政中心1樓員工上下班刷卡處,持續推動設置「本府廉潔榮譽榜」,按月輪流表揚優良廉能同仁。
(2)      為激勵同仁堅守品操,提昇行政效率,選拔具有優良廉能事蹟,行為品操足資楷模員工,辦理本府「第2屆表揚優良廉能事蹟人員選拔活動」,計有本府各機關單位共推薦24人參加選拔,經評審小組審議通過15名獲選優良廉能事蹟人員,將於廉政會報予以公開表揚,以激濁揚清,樹立公務員優良典範。
(二) 跨域整合通報機制,周延安全維護機能:
1.    加強複式通報機制:
積極督導運用所屬政風機構力量,加強本府各項災害防救事項、人為蓄意破壞事件及陳情請願等重大急要情資之複式通報即時陳報機關首長,提供雙軌查證資訊,俾據以周延決策,採取必要之因應作為。本府政風處暨所屬政風機構執行蒐報及協處陳情請願或預警等複式通報計130案。
2. 新(修)訂預防危害或破壞事件規章或措施計3案、督導所屬辦理講習訓練或其他宣導作為計197單位次、專案及首長安全維護76案、實施定期及不定期安全檢查計46單位次、召開安全維護會報8單位次。
3.    為確保「2012臺南市國際龍舟錦標賽」舉辦順遂,督同本府教育局政風室及協調相關機關單位,先期蒐集影響首長安全與安寧的預警性資料,迅速反映處理,並於101年6月22日至27日期間派員進駐會場,執行拱衛重要貴賓及高級長官蒞會之相關安全事宜,避免發生市長、各局處首長、市議員等民意代表、貴賓、民眾及工作人員蒞臨時受到驚擾或危害事件。
4.    為協助本市101年教保員、國中教師、國小教師甄試於公平、公正、公開原則下順利進行,防範試題(卷)外洩及偶突發事件發生,本府政風處督同本府教育局政風室於101年6月至7月間就各項試務程序採取周延安全保密措施,並派員至試場執行機密暨安全維護工作,計派員13人次。
5.為促使101年第1次(3月24、25日)、第2次(5月5日)本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約聘(僱、用)、臨時人員公開甄選確實落實公正、公平、公開機制及用人唯才之理念,本府政風處依「本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約聘(僱、用)、臨時人員集中辦理公開甄選作業計畫」規定保管由各用人機關提送之試題及委員名單並予以保密,另協力辦理甄選程序中試題、委員之抽籤作業,程序嚴謹透明。
(三) 持續公務機密維護宣導,強化洩密防範機制:
1.蒐集相關專業知識及實務作法,適時持續強化機關員工保密宣導作為,防制有心人士刺探、竊取公務機密資料或其他未經正式核定之政策(草案)。另針對本府曾發生洩(竊)密、違規案件,或有洩密顧慮之單位、人員等,實施「重點、專案」宣導,發揮實質保密宣導效能。
2.辦理新(修)訂保密規章或措施2案、講習訓練或宣導作為190單位次、定期及不定期保密檢查68單位次。
(四)   政風查處業務:
本期(101年2月1日至101年7月31日止)本府政風處暨所屬政風機構辦理首長交查暨受理檢舉(陳情)案件360件。累計本期查處成果,計已完成函送偵辦7案、查處行政責任16案、行政處理或函轉權責機關處理160案、澄清或存參177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