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臺南市政府102年第2次廉政會報成果報告

臺南市政府102年廉政會報第2次會議召開情形摘要表

開會時間/地點
102年9月9日永華市政中心6樓簡報室
主席
賴市長清德
出席委員
府內委員:顏副市長純左、許副市長和鈞、陳秘書長美伶、劉副秘書長建忻、臺南市政府人事處許處長瑛峰、臺南市政府主計處陳處長淑姿、臺南市政府法制處謝處長志明、臺南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王主任委員時思、臺南市政府秘書處蕭處長博仁(林河松代)、臺南市政府財政處張處長紹源、臺南市政府新聞及國際關係處趙處長卿惠、臺南市政府政風處侯處長鴻基、臺南市政府工務局吳局長宗榮、臺南市政府文化局葉局長澤山、臺南市政府水利局李局長孟諺、臺南市政府民政局陳局長宗彥、臺南市政府交通局張局長政源、臺南市政府地政局林局長燕山、臺南市政府社會局曹局長愛蘭、臺南市政府消防局李局長明峯(梁全順代)、臺南市政府教育局鄭局長邦鎮、臺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吳局長欣修、臺南市政府勞工局王局長鑫基、臺南市政府稅務局施局長栢齡、臺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方局長進呈、臺南市政府農業局許局長漢卿、臺南市政府衛生局林局長聖哲(林碧芬代)、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張局長皇珍、臺南市政府警察局陳局長子敬、臺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陳局長俊安(林國華代)
府外委員:成功大學法律學系許教授育典、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蔡襄閱主任檢察官麗宜、義守大學土木與生態工程學系詹副教授明勇
列席單位(或人員)
 
議題案件數
專題報告
4
討論提案
1
臨時動議
1
重要議題案由及裁示(決議)事項
1. 專題報告單位設計規劃相關內控作為並提出簡報,秘書單位應與報告單位充分溝通,並於會議前辦理審核,以確保簡報內容切合主題(辦理單位:政風處、下次會議報告單位)。
2. 本於毋枉毋縱的態度,秘書長指示政風處未來應儘量以判決定讞的案例來做報告或提醒。(辦理單位:政風處)
3. 討論提案(臺南市政府採購案件風險管理實施計畫)業經主席裁示通過,俟循行政程序簽核後送本府各級機關據以辦理。(辦理單位:政風處)
4.      有關蔡襄閱主任檢察官提議以公文簽會機制來加強各局處間橫向聯繫乙案,秘書長指示落實本府「聯審」機制,責成各主任秘書核稿時應注意把關,應簽會的部分一定要依規定辦理。(辦理單位:本府暨所屬各局處)
後續執行情形
有關本次會報裁指示事項,業以臺南市政府102年9月30日府政預字第1020882053號函請相關單位確實執行,並列為下次會議追蹤考核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