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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政府108年第2次廉政會報成果報告

臺南市政府108年廉政會報第2次會議召開情形摘要表

開會時間/地點

108年10月24日永華市政中心6樓簡報室

主席

黃市長偉哲

出席委員

府內委員:許副市長育典、王副秘書長揚智、臺南市政府工務局蘇局長金安(陳世仁代)、臺南市政府文化局葉局長澤山、臺南市政府水利局李局長義賢(葉俊良代)、臺南市政府民政局顏局長振標(劉瓊英代)、臺南市政府交通局王局長銘德、臺南市政府地政局陳局長淑美、臺南市政府社會局黃局長志中、臺南市政府消防局李局長明峯(楊宗林代)、臺南市政府教育局鄭局長新輝、臺南市政府勞工局王局長鑫基、臺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郭局長阿梅(蕭富仁代)、臺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莊局長德樑(簡誠福代)、臺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陳局長信安、臺南市農業局李局長朝塘(吳威達代)、臺南市政府人事處沈處長德蘭、臺南市政府主計處陳處長淑姿(蘇茂勝代)、臺南市政府民族事務委員會尤主任委員天鳴、臺南市政府法制處尤代理處長天厚、臺南市政府政風處詹處長政曇、臺南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趙主任委員卿惠(謝振益代)、臺南市政府秘書處劉代理處長啟崇(周宏彥代)、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陳局長柏誠、臺南市政府新聞及國際關係處劉處長怡伶(林見賢代)、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周局長幼偉(呂青霖代)。
府外委員:審計部法規委員會王委員銀漢、育誠法律事務所林律師世勳、德佑法律事務所何律師建宏、臺南律師公會許理事長雅芬、國立高雄大學財經法律學系陳教授月端、國立成功大學法律學系陳教授運財。

議題案件數

專題報告

  2案

討論提案

2案

臨時動議

  0案

重要議題案由及裁示(決議)事項

10802-1

請農業局對於運用無人機輔助判斷農作物災損流程所需的成本提出初步具體的方案,並於下次會議報告。

10802-2

請政風處會同秘書處及法制處,併同陳月端委員提供的資料,針對108年學校採購人員座談會Q&A問題撰寫更具體、明確的答案,提供學校採購人員參考。

10802-3

在落實本府清廉效率施政方面,政風處透過滾動深化廉政細工座談會,協助各機關建立防貪指引,完備防弊措施,對機關及同仁非常有幫助,請持續推動相關工作。

10802-4

有關公務員廉政倫理事件登錄,此程序係在保護公務員本身,請各局處同仁如遇有請託關說、受贈財物及飲宴應酬事件,務必知會政風單位並落實登錄作業。

10802-5

本府108年度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辦理網路授權者比率排名六都第二,成績優異,請各機關申報者配合本府政風處之宣導,盡量多利用財產申報授權系統,避免因疏忽或不瞭解而申報不實致受裁罰。

10802-6

請各局處留心於公文書的呈現上勿使用坊間用語(如快單費等),避免引發誤解;另有關貪污治罪條例修法之「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請工務局相關部門於民眾洽公時多加宣導,亦請政風處配合協助於相關場合、會議向廠商及民眾等進行宣導。

10802-7

工務局報告的建管業務,其中提到建置相關系統以達資訊透明及便民之目的,請工務局賡續善用經費推動。

10802-8

請社會局對於人民團體活動補助案件擬定具體的改善措施,亦請政風處協助社會局有關專稽的推動,設計更具體防弊的相關配套措施,甚至於人員的支援協助,透過跨機關的協同合作,努力達到公平、比例的原則並防杜不法弊端之目的。

10802-9

請各局處配合安心開標注意方案,強化各機關採購案件(底價)保密措施,以防範類此過失洩密案件發生。

10802-10

各局處行政裁處業務標準作業流程圖的部分列管辦理,可參考臺北市的作法,請各局處於建立流程圖時,務必做到簡單、清楚、明確,讓市民能夠一目瞭然。

後續執行情形

有關本次會報裁指示事項,業以臺南市政府108年11月8日府政預字第1081290647號函請相關單位確實執行,並列為下次會議追蹤考核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