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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政府110年第1次廉政會報成果報告

臺南市政府110年第1次廉政會報會議召開情形摘要表

開會時間/地點

110年4月14日永華市政中心6樓簡報室

主席

趙副市長卿惠

出席委員

府內委員:

王副秘書長揚智、臺南市政府工務局蘇局長金安、臺南市政府文化局葉局長澤山、臺南市政府水利局韓局長榮華(蔡國銓代)、臺南市政府民政局姜局長淋煌、臺南市政府交通局王局長銘德、臺南市政府地政局陳局長淑美(陳顯道代)、臺南市政府社會局陳局長榮枝、臺南市政府消防局李局長明峯、臺南市政府教育局鄭局長新輝(王崑源代)、臺南市政府衛生局許局長以霖(黃文正代)、臺南市政府勞工局王局長鑫基、臺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陳局長凱凌(蕭富仁代)、臺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莊局長德樑(蔡孟儒代)、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謝局長世傑(侯俊彥代)、臺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郭局長貞慧(林國華代)、臺南市政府農業局謝局長耀清(吳威達代)、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陳局長柏誠、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方局長仰寧、臺南市政府人事處沈處長德蘭(陳榮雄代)、臺南市政府主計處陳處長淑姿(蘇茂勝代)、臺南市政府法制處尤處長天厚、臺南市政府政風處許處長志雲、臺南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戴主任委員偉峻、臺南市政府秘書處李處長朝塘(劉啓崇代)、臺南市政府新聞及國際關係處蘇處長恩恩(林見賢代)、臺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白主任委員惠蘭(黎燕玉代)、臺南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古主任委員秀妃。
府外委員:

育誠法律事務所林律師世勳、德佑法律事務所何律師建宏、運鞍法律事務所許主持律師雅芬、國立高雄大學陳校長月端、國立成功大學法律學系陳教授運財。

議題案件數

專題報告

  2案

討論提案

1案

臨時動議

  1案

重要議題案由及裁示(決議)事項

10902-1

請環境保護局參酌傾倒廢棄物案件之被告有無將廢棄物清理結束,利用環檢警平臺反映給檢察機關參考,作為檢察官具體求刑輕重及向法官建議該案緩刑宣告適當與否之依據。

11001-1

秘書單位工作報告之宣導案例,請政風處依陳委員月端之建議,增加法源基礎欄位。

11001-2

有關法務部廉政署「透明晶質獎」,後續請政風處評估本府績優機關參加評獎。

11001-3

廉政平臺確實有效協助機關避免不當請託關說之壓力,如受到不當請託關說,請通報政風處,讓工程之規劃、招商與進行更發揮廉政效果。

11001-4

「本市城西垃圾焚化廠更新爐新建營運移轉案」及「本市仁德再生水廠新建工程案」規劃成立廉政平臺案,請政風處、環境保護局及水利局通力合作,協助本府重大工程順遂,如期、如質完工。

11001-5

請文化局對出版品的品項跟數量再進行檢討,並提醒書商登載錯誤可能涉及的風險。

11001-6

其他縣市如有相關殯葬案件經判決確定之案例,請民政局編撰列為宣導教材,避免本府類似情事發生。

11001-7

請政風處將討論提案之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相關案例及相關解析函發各機關宣導及參考運用。

後續執行情形

有關本次會報裁指示事項,業以臺南市政府110年4月27日府政預字第1100506189號書函請相關單位確實執行,並列為下次會議追蹤考核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