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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授權服務,自「114年9月16日」之批次恢復授權

有關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授權服務,「114年9月16日」、「114年11月1日」及「114年12月16日」之批次恢復透過「法務部公職人員財產申報系統」提供財產資料予申報人申報財產,相關配合事項,請查照並轉知申報人。(詳如附檔13846223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