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度客語能力初級認證於9月12日辦理,11月16日放榜,11月30日起寄出合格證書,
即日起受理獎勵申請,歡迎踴躍提出申請!
◆相關申請方式及文件請參閱下載「臺南市109年客語能力認證獎勵計畫」
◆獎勵對象:
凡參加109年客語能力認證,報名時【通訊地址】欄位填報「臺南市」,通過認證合格者,請向本府提出申請獎勵。
◆獎勵標準:
初級認證合格者,每名發給新臺幣500元(獎勵金或等值禮券)
中級認證合格者,每名發給新臺幣1,000元(獎勵金或等值禮券)
中高級認證合格者,每名發給新臺幣2,000元(獎勵金或等值禮券)
◆受理期間及送件方式:
自109年客語能力認證各級別考試寄發合格證書日(依報考網站公告為主)起30個日曆天內,
請檢具申請資料郵寄至臺南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文教推廣科(70801 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 6 號 )
◆洽詢電話:
臺南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文教推廣科 鄭小姐 06-2991111分機8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