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端您好:
有關您105年09月09日留言事項,本所非常重視,經本所民政及人文課查證,茲將查處結果敬復如下:
感謝您對本所的重視,對於本區下茄苳第七公墓設立納骨堂於96年啟用,讓此地理環境大有改善,並感謝全體鄉親及所在地區嘉苳里民的支持。
您所關心的議題:一.臺南市政府於101年02月發布施行,法規名稱:「臺南市回饋公立殯葬設施所在地區實施辦法」,本區業務均依照法規內文辦理。
二.本所網站目前公布上年度104年殯葬設施回饋金事項執行情形,關於本年度105年殯葬設施回饋金尚未執行完畢,因此尚未上網公布。
三.主管機關市政府民政局,殯葬事業管理基金回饋金提撥,由各區殯葬業務每年決算帶入規定公式換算金額,每年度回饋金預算金額不同,本區自實施地方回饋計畫起,每年度均由該里辦公處提出計畫書提供本所審核,核准後依照計畫書內容由里辦公處自行辦理。
倘您對本案處理結果還有任何疑問,可與本所民政及人文課承辦人廖先生聯繫(電話06-6874715)再次感謝您對公所的關心並不吝建言,至表謝枕。
敬祝您
身體健康 萬事如意
臺南市後壁區公所區長魏文貴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