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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政府社會局就業獎勵補助計畫

為協助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運用資源脫離貧窮,且因應強化社會安全網第二期計畫之社勞政聯合促進就業服務計畫,協助排除就業困難順利進入就業職場,特訂定本計畫。 
一、補助對象: 
(一)本市列冊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 
(二)一般戶參加本市社勞政聯合促進就業服務計畫者。 
二、補助對象申請第五點至第九點者,須符合下列就業條件之一: 
(一)參加社勞政聯合促進就業服務計畫。 
(二)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或相關政府機關單位推介。 
(三)經社工輔導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