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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教人員保險之保險費率自民國105年1月1日起,不適用年金規定之被保險人保險費率調整為8.83%

公教人員保險之保險費率,業經考試院會同行政院重行釐定,自民國105年1月1日起,不適用年金規定之被保險人保險費率調整為8.83%,適用年金規定之私校被保險人保險費率分3年逐步調整至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