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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勞工母性健康保護實施辦法今(110)年3月1日起擴大適用範圍

        母性健康保護是指對於懷孕期間至分娩後一年期間女性勞工從事有危害健康作業之工作所採取之措施,目的是使女性勞工在工作方面享有健康和安全保障,並維持健康勞動力的延續。
        勞工局王鑫基局長提醒,自今日(3/1)起,「女性勞工母性健康保護實施辦法」擴大適用範圍,事業單位僱用勞工由300人以上需訂定母性健康保護計畫,下修至100人以上即應訂定,除必須對有母性健康危害之虞的工作,採取作業場所危害評估、並依評估結果實施分級管理措施,同時須找醫師對於妊娠中或分娩後未滿一年的女性勞工進行面談、提供評估建議,並採取工作調整或更換等健康保護措施。若違反規定者,可處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不可不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