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中秋連假期間出勤及工資須知

        月圓人團圓~大家期待已久的中秋連假即將到來,小編在連假前夕要特別提醒大家,「中秋節」是法定的民俗節日,只要是適用勞基法的勞工,雇主應依法給假並給薪,如徵得勞工同意在國定假日出勤,工資應依法加倍發給,如果國定假日休假日適逢勞工例假或休息日,應於其他工作日補休。
        勞工局王鑫基局長提醒,若勞雇雙方約定採以「比照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的出勤模式,應先徵得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後,將9月11日之非上班日與9月20日之上班日對調,則9月18日及20日為休息日,如有出勤,則應依休息日加班費之計算方式計給; 9月21日為國定假日,如有出勤的話,工資應加倍發給。另9月19日為例假日,除有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之情形發生外,雇主不得使勞工出勤。歡迎各位市民朋友下載或分享勞工局製作的「中秋連假須知」圖卡,作為工資發放時計算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