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標案案號]LABC114019[標案名稱]114年度促進特定對象及就業弱勢者就業服務計畫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公告日:114/03/04

[機關代碼]3.95.24.2

[機關名稱]臺南市政府勞工局職訓就服中心

[單位名稱]臺南市政府勞工局職訓就服中心

[機關地址]730臺南市新營區民治路36號世紀大樓10樓

[聯絡人]林緯綸

[聯絡電話](06)6330820#107

[傳真號碼](06)6333022

[電子郵件信箱]wllie23025@mail.tainan.gov.tw

[標案案號]LABC114019

[標案名稱]114年度促進特定對象及就業弱勢者就業服務計畫

[標的分類]勞務類 911 - 政府行政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354,196元

[採購金額級距]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自辦

[依據法條]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否

[預算金額]354,196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是

[預計金額]354,196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是

[後續擴充]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否

[本案是否曾以不同案號辦理招標公告]否

[是否提供英文招標文件]未提供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否

[招標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決標方式]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是否電子報價]否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01

[招標狀態]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114/03/04

[是否複數決標]否

[是否訂有底價]否

[未訂底價依據]採購法第47條第1項第2款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是

[本案評選項目是否包含廠商企業社會責任(CSR)指標]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否

[是否屬統包]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50元

[系統使用費]20元

[文件代收費]3元

[總計]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臺南市政府勞工局職訓就服中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帳戶]臺南市政府勞工局職訓就服中心代辦經費專戶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否

[截止投標]114/03/11 17:00

[開標時間]114/03/12 10:00

[開標地點]臺南市新營區民治路36號世紀大樓10樓(資格審查,評審時間另訂)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否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否

[投標文字]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730臺南市新營區民治路36號世紀大樓10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否

[履約地點]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自決標日起至114年11月14日前完成全部實施內容

[是否刊登公報]是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1條之1,成立採購工作及審查小組]否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最新版範本]是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無預算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具公司登記

   2.具商業登記

2.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3.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具本案實際施作能力之廠商

應附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1)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影本。(營利事業登記證,經濟部已公告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2)經法院登記之證明文件影本(財團法人、社團法人檢附)

(3)立案證書影本(人民團體檢附)

2.廠商納稅證明影本。

3.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4.電子憑據光碟或電子憑據序號等相關內容之證明(電子領標者-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5.企劃書1式10份。

6.委託代理授權書正本。(可於行使代理權時提出)。

7.單價分析表正本。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是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否

[附加說明]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止1.採電子領標方式,不另備書面文件。(依據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2.以電子領標者(網址: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服務電話0800-080512),需取得憑據,每1憑據以投標1次為限,電子憑據明細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廠商並將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列印置於標封內。3.投標文件所附之標封需標示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標的名稱等,標單封廠商可自行準備。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電子領標50元整。(機關實收)

[開標地點]:臺南市政府民治市政中心世紀大樓10樓會議室(資格審查,評審日期另訂。)

[押標金額度]:無

[其他]:〈1〉餘詳列投標須知及契約稿本及其它招標文件。〈2〉檢舉受理單位: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F傳真:02-87897554電話:02-87897548。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e-mail:gpa@mail.tainan.gov.tw地址:臺南市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台南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6-2982742,臺南郵政第22號信箱。法務部調查局臺南市調查處電話:(06)2988888。信箱:台南郵政60000號信箱。法務部廉政署檢舉專線0800-286-586。〈3〉受理廠商疑義及異議單位:臺南市政府勞工局職訓就服中心,電話:06-6330820,傳真:06-6333022,地址:臺南市新營區民治路36號。〈4〉本採購招標公告領標及投標截止日因颱風等災變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領標及投標時間者,則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領標及投標截止時間代之,原訂開標時間亦一併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辦理開標。如開標當日因颱風等災變停止辦公者,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5〉工程、勞務採購,廠商得標後應納之印花稅,應向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申請以「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6〉本案採固定價格給付。〈7〉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否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臺南市政府勞工局職訓就服中心

[申訴受理單位]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註:◎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標籤:#招標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