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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3更新】114年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招生簡章

114年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招生簡章詳細內容於下方相關檔案附件

有意參訓者請洽各班級之承訓單位報名。本年度班級已全數更新完畢


報名資格:

1.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 或 經精神科專科醫師診斷為精神疾病,病情穩定,且未取得身心障礙證明者。

2.年滿15歲(含)以上、具工作意願且工作技能不足之失業者為招生對象。

3.凡報名參訓皆由承訓單位做初步職業輔導評量,以篩選適合培訓之學員參加訓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