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招生簡章詳細內容於下方相關檔案附件有意參訓者請洽各班級之承訓單位報名。本年度班級已全數更新完畢報名資格:1.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 或 經精神科專科醫師診斷為精神疾病,病情穩定,且未取得身心障礙證明者。2.年滿15歲(含)以上、具工作意願且工作技能不足之失業者為招生對象。3.凡報名參訓皆由承訓單位做初步職業輔導評量,以篩選適合培訓之學員參加訓練。
114年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招生簡章詳細內容於下方相關檔案附件
有意參訓者請洽各班級之承訓單位報名。本年度班級已全數更新完畢
報名資格:
1.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 或 經精神科專科醫師診斷為精神疾病,病情穩定,且未取得身心障礙證明者。
2.年滿15歲(含)以上、具工作意願且工作技能不足之失業者為招生對象。
3.凡報名參訓皆由承訓單位做初步職業輔導評量,以篩選適合培訓之學員參加訓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