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公告臺南市111年11月身心障礙者未足額廠商名單

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38條、第103條規定辦理公告,並以公告當日資料為準,後續若有撤銷未足額情事,請洽本局定額進用承辦人就業促進科魏小姐或葉小姐(電話:06-299111168516687)。

#定額進用 #未足額廠商名單 #身心障礙者定額進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