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勞工局為使本市聘僱外籍教師之雇主或管理人員能了解相關法令,避免不諳法令而不慎觸法,於今日(100年10月4日上午8時30分至下午12時30分)假本市大灣高級中學舉辦「100年度外國專業人員雇主法令宣導會」,邀請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王技正衛煌、曾科員惠君講授「許可申請」與「聘僱後之管理」相關規定,事業單位參加踴躍,約有130名與會。臺南市政府勞工局表示,由於就業服務法對於聘用外籍教師前、面試時、聘用後之行為均有一定之規定,且勞委會對諸多情形輔以各式解釋令,使得業者稍一不慎即可能觸犯法令,又就業服務法的罰鍰金額甚高,動輒新臺幣15萬元起跳,業者實有必要瞭解相關法令規範,遵法而行。本宣導會針對各式違法樣態及法令規範予以剖析,並開放綜合討論,讓本市業者能與勞委會掌理外國專業人員業務之主管直接對話。本宣導會共計兩場次,尚有另一場於100年10月18日(星期二)假本市南門勞工育樂中心(臺南市南區南門路261號)辦理,請事業單位踴躍參加,相關報名事項請洽勞工局06-2936983林先生(永華市政中心)或臺南市補習教育事業協會06-2221237張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