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鹿颱風臺南市災害應變中心第二次工作會報紀錄
壹、 時間:108年8月23日19時30分
貳、 地點:臺南市災害應變中心
參、 主持人:副指揮官秘書長方進呈 紀錄:薛玉玨
肆、 報告事項:(略)
伍、 副指揮官裁示事項:
一、 目前水庫蓄水量皆屬高水位,因應白鹿颱風降雨,本市轄內相關單位須加強水庫蓄水與放水之操作與因應。
二、 目前正值暑假期間,請教育局、民政局,透過各種管道宣導學生及民眾,避免前往山區、河邊、海邊等高災害潛勢區,並落實警戒管制及勸導舉發措施。
三、 請工務局、水利局、環保局、消防局、民政局及區公所加強落實各項救災整備及預防性疏散撤離工作。
四、
五、 依中央氣象局已於今(23)日14時30分發布白鹿颱風海上陸上颱風警報,據南區氣象中心及成大防災研究中心氣象分析,各編組應持續關注颱風後續所帶來的雨勢,23日受颱風外圍環流影響東半部降雨漸增,24日最接近臺灣且對本市影響最大,東半部及南部地區會有局部大雨或豪雨等級發生的機率,要提高警覺,做好相關防颱整備應變措施。
六、 請工務局對轄區大型廣告招牌或施工圍籬或候選人選舉看板等,應通報業者加強做好各項防颱措施綁牢固定,並通知鐵道局鐵路地下化工程施工廠商,尤其小東路車行地下道正在施工,車道縮減,更應注意圍籬的安全維護措施,避免強風吹倒圍籬影響用路人行車安全並隨時做好封閉管制及通報作業,請警察局、交通局、工務局、水利局配合辦理,同時做好替代道路之規劃,請警察局、交通局、工務局及區公所配合辦理。
七、 對於在建工程有缺口破堤或圍堰之工程及相關防汛設施(抽水機及其排水管路…),請水利局及工務局派員巡查加強做好相關緊急措施、安全警示、夜間照明及維護工地安全,確認各在建工程都已完成防颱整備。
八、 易淹水區域若設置防水閘門可減輕受災情形,請民政局及區公所跟民眾宣導,並請水利局轉知經發局通知轄內工業區廠商,可事先安裝防水閘門因應。
九、 對於雨水下水道及車行地下道是否有漂流物雜物阻塞影響正常功能、各抽水站運轉功能是否均正常運作、抽水站應備妥足夠之油料、水閘門是否能正常開啟關閉等防颱措施,請水利局、工務局及環保局派員巡查。
十、 請教育局通報各級學校在颱風前應加強校園各項防颱整備,對於地勢較低窪或曾有淹水紀錄之學校,事前應做好相關防範措施。同時請各級學校加強宣導避免學生至海邊、溪邊戲水遊憩,以策安全。
十一、 對於沿海或地勢低窪較易淹水之地區或公寓大樓地下室曾有淹水紀錄,請民政局通報區公所一定要及早因應各項防颱整備措施如防水閘門(板)、提供砂包等。
十二、 針對土石流潛勢及易致災區域之居民,於必要時應事先預防性疏散或請其依親,請民政局、社會局應掌握區公所疏散撤離及避難收容所開設收容狀況。
十三、 請環保局於今日入夜前確認轄內羅馬旗須拆除完畢,並通報所屬各區清潔隊,在颱風未來襲前派員加強側溝清淤及防砂網落葉及落水口之雜物清除。
十四、 請農業局漁港所應通報外海作業漁船提早進港避風,並掌握應撤離漁船之人員是否已全數撤離、可留船人員之漁船清冊及留船人數,且應於入夜前完成上述撤離工作。
十五、 請新聞處加強颱風動態訊息推播,尤其民眾如有轉貼假訊息,影響市府形象及民眾觀感,並宣導不要任意散播不實消息等違法行為。並利用市府 Line 官方帳號、社群網站、有線電視網等加強推播,呼籲市民於颱風期間儘量避免外出並加強住家周邊環境巡查及花盆或易掉落物等要固定避免掉落,家家戶戶事前做好防颱整備,才能降低傷害風險。
十六、 颱風期間如發生停電影響民眾生活,恢復供電地區及時間,與民眾有落差,請台電公司要掌握停電地區及全力做好電力恢復,及相關管線單位隨時整備待命。
十七、 請各編組單位請隨時至災害應變告示網更新最新災情資訊。
十八、 請農業局宣導農作物提前搶收,避免颱風侵襲後,農損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