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啟者:您好!
出生證明書係完成出生登記後,留存於該申報戶籍地之戶政事務所歸檔,來函未提供台端詳細資料,無法預作查詢,請先向家人確認原申報出生登記時之戶政事務所,並以通訊郵寄方式向申報出生登記之戶政事務所申請。
請備妥下列文件:
(一)申請書:不拘形式,請敍明1.申請出生證明份數2.使用用途說明3.並於申請書簽名蓋章,留下聯絡電話。
(二)檢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並註明與正本相符,加蓋私章。
(三)備妥規費(每張10元)及掛號回郵信封(貼足郵票)。
倘您對本案處理還有任何疑問,可與本所承辦人黃滋蘭小姐聯繫,電話(06) 6323470分機133,本所將為您詳細說明,謝謝。
敬祝您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臺南市新營區戶政事所敬上2014.0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