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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13年12月2日起開放以自然人憑證於網路申請「經法院宣告變更子女姓氏之登記」

自113年12月2日起申請人在國內現有戶籍,得以自然人憑證於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項下「線上申辦戶籍登記項目」申請「經法院宣告變更子女姓氏之登記」。

申請人資格:

  1. 未成年子女及權利義務行使負擔者均須為在臺現有戶籍之國人。
  2. 適格申請人為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或負擔者。
  3. 申請人須為成年人,且領有自然人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