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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獎勵金宣導】滿堂兒孫一生幸福,臺南市政府獎勵市民生育發放生育獎勵金

第一名及第二名新生兒發給20,000元(112年修正)

第三名及第四名新生兒發給30,000元

第五名以後之新生兒,每名發給50,000元

※領取資格及方式請洽新營戶政事務所

生育獎勵金海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