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新住民宣導】協助教育部宣導「歸化後新住民申請就讀大學說明

教育部依「國籍法」第4條第1項第1款至第3款申請歸化經許可之新住民,得以「申請入學」方式繼續街接我國高等教育,提供歸化後新住民更友善多元的升學管道。115學年度辦理新住民招生管道之大學校院總計70校。詳細資訊請洽教育部(02)7736-6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