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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宣導

  • 避讓救護車,救人救災最優先,請禮讓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
  • 民眾行車時,請禮讓救護車優先通行,其措施如下:
  1. 路段中與救護車同向:
    1. 同向或雙向僅有1車道路段,不論是同向或對向車輛,應向右緊靠道路右側。
    2. 2車道路段,救護車利用車道間之車道線行駛,其他車輛應向車道左右兩側避讓。
    3. 3車道以上路段,中間車道應空出讓救護車行駛,其他車輛應完全駛離至相鄰車道或路側避讓。
  2. 交叉路口遇到救護車:
    1. 交岔路口應盡量保持淨空。
    2. 除同向車道靠右側外,其餘方向車輛應減速暫停,不得搶快進入路口。
  3. 慢車遇到救護車:
    1. 於道路上行駛或停止時,應立即靠道路右側避讓。
    2. 於單行道時,應暫時停靠於道路兩側適當地點,供救護車超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