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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區體育公園監視器改善工程招標公告

 

公開取得電子報價單公告

公告日:110/10/14

該顯示之欄位包含未公告之欄位,如「採購金額」、依法不公開之「預算金額」等欄位(此段文字不會列印)
 

[機關代碼]3.95.62
[機關名稱]臺南市新化區公所
[單位名稱]臺南市新化區公所
[機關地址]712臺南市新化區中山路130號
[聯絡人]林孝忠
[聯絡電話](06)5905009分機507
[傳真號碼](06)5908741
[電子郵件信箱]hc810101@mail.tainan.gov.tw
[標案案號]110101401B
[標案名稱]新化區體育公園監視器改善工程
[標的分類]財物類47 - 收音機、電視, 通訊器材及儀器
[財物採購性質]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235,000元
[採購金額級距]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自辦
[依據法條]採購法第49條、第93條之1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235,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保留洽訂約廠商辦理後續擴充之權利,其金額上限為本契約預估採購金額上限。另若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免召開議價會議。
擬保留增購之項目:預算書發包工程項目。
擬保留增購之期間上限:110年11月10日。
擬保留增購之金額或數量上限:預算金額為上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公開取得電子報價單
[決標方式]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01
[招標狀態]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110/10/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最低標標價超過開標前訂定之底價是否辦理減價程序]是,到場減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100元
[系統使用費]20元
[文件代收費]5元
[總計]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臺南市新化區公所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帳戶]臺南市新化區公所代收款專戶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是,以電子報價單投標
廠商電子報價時,收取電子報價系統使用費 20 元
[截止投標]110/10/18 17:00
[開標時間]110/10/19 10:00
[開標地點]網路開標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線上報價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機關簽約日起21 天內將採購標的完成安裝
[是否刊登公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1條之1,成立採購工作及審查小組]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最新版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具公司登記。2.具商業登記。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以電子領標者(網 址http://web.pcc.gov.tw/),需取得憑據,每1憑據以投標1次為限,電子憑據明細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110年10月18日下午5時前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線上報價 。
★廠商得標後繳納印花稅,請以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所開立之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新化分局電話(06)5981110分機2402、傳真(06)5982153。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受理機關:台南市新化區公所 電話06-5905009#113
[其他]:1.餘詳如投標須知。2.投標廠商請自行於投標期限截止前上網注意有無異動。
★廠商基本資格:「儀器、儀表安裝工程業(EZ05010)」、機電工程業(E6),該特定營業項目非屬許可業務者,廠商所營事業之營業登記,如載明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者,視為包括該特定營業項目。或廠商營業登記項⽬得承攬本採購標的者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證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關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最低標標價超過開標前訂定之底價,本機關將依採購法第53條規定,進行減價,減價方式採到場減價;廠商無論採書面投標或電子投標,投標廠商應依照招標公告或通知各階段開標之時間及地點(已公告者招標機關不另通知),由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攜帶身份證件(詳委託代理授權書說明)到場參加,負責人未能依期限參加或代理人未攜帶授權書正本辦理者,如有依採購法第51條、53條、54條、57條之規定需由廠商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價內容或重新報價時,視同放棄。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臺南市新化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招標公告傳輸時間]110/10/14 1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