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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預計自2月20日起,放寬室內戴口罩相關規定: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預計自2月20日起,放寬室內戴口罩相關規定:

以下指定場所之室內空間仍須按規定全程戴口罩,包括:

1.【醫療照護機構】醫療、醫事、老人福利、長期照顧服務、榮譽國民之家、兒童及少年服務、身心障礙福利機構。

2.【公共運輸運具】車廂、船舶、航空器等運具及場站。

【得於上列指定場所不戴口罩之例外情形】飲食、拍照、不適合或無法戴口罩之檢查、治療或活動。

【下列特殊情境建議戴口罩】

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

年長者或免疫低下者外出時

人潮聚集且無法保持適當距離,或通風不良之場域

與年長者或免疫低下,及未完整接種疫苗者有密切接觸時

其餘室內場所、室內空間,由民眾自主決定戴口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