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教育部補助地方政府發放二歲以上未滿五歲幼兒育兒津貼及五歲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就學補助作業要點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僱用人數:正取1名,備取1名,備取期間1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
二、應徵條件:
(一)具教育部認可之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
(二)具備基本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三)品德操守優良,工作態度主動積極,具責任感及團隊合作精神,具溝通協調能力。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迴避任用或不得任用之情事。
三、工作項目:辦理2歲至未滿5歲育兒津貼及5歲至入國民小學前就學補助,及其他交辦事項。
四、工作待遇:每月薪資新臺幣32,450元;勞保費、健保費及勞退提撥依規定辦理。
五、僱用期間:115年1月1日起至115年4月30日止。
六、工作時間: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30分。
七、報名時間及方式:
(一)自114年12月22日起至114年12月24日止,上午8時至下午5時止,逾時不予受理。
(二)報名方式:親送應徵文件至本所社會課(臺南市安平區育平路316號1樓)。
八、應備文件:
(一)臺南市政府應徵人員簡歷表(公務人員除外),可至臺南市政府人事處網站下載。
(二)最高學歷證明影本。
(三)其他佐證資料。
九、面試時間及地點:收件截止1週內,由本所通知遴選人員面試時間及地點。
十、由本所通知合格錄取人員,未錄取者不另通知徵選結果。
十一、進用期間結束後,進用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請求資遣費,亦無各項年節獎金及年終獎金。
十二、如有疑問,請洽本所社會課廖先生,電話:06-2951915,分機: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