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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案號]10425[標案名稱]臺南市安平區公所105年度資訊維護暨軟硬體採購案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公告日:104/12/18

[機關名稱]臺南市安平區公所
[標案名稱]臺南市安平區公所105年度資訊維護暨軟硬體採購案
[標案案號]10425
[機關代碼]3.95.55
[單位名稱]臺南市安平區公所
[機關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育平路316號
[聯絡人]吳素珍
[聯絡電話](06)2951915分機1405
[傳真號碼](06)2959120
[電子郵件信箱]anping1405@mail.tainan.gov.tw
[招標狀態]第一次公開取得
[傳輸次數]01
[標的分類代碼及名稱]449其他特殊用途之機具及其零件
[財物採購性質]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未達公告金額
[預算金額]494,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494,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後續擴充]
[決標方式]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是否電子報價]
[依據法條]採購法第49條
[公告日]104/12/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辦理方式]自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50元
[系統使用費]20元
[文件代收費]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臺南市安平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臺南市安平區育平路316號3樓行政課(出納)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新臺幣100元整以現金繳納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時間]104/12/25 09:00
[開標時間]104/12/25 09:30
[開標地點]臺南市安平區育平路316號3樓中型會議室
[投標文字]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708臺南市安平區育平路316號1樓(收發)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105年1月1日至105年12月31日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刊登公報]
[是否含特別預算]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歸屬計畫類別]非屬愛台十二項計畫
[廠商資格摘要]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電腦設備安裝業、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零售業或其他營業項目與本案相關且非法令禁止或限制者;應檢附之基本資格證明及投標文件詳如臺南市安平區公所參考最有利標精神投標須知第六十條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電子領標:網址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
(二)現場領標:以現金新台幣100元至本所3樓行政課(出納)繳費領取(一次最多以購領三份為限)。
二、[領標日期]: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時間止。
三、[開標程序及企劃書評審時間、地點]:
(一)上午09時30分審查證件及宣讀資格審查結果或標價,於本所3樓中型會議室。
(二)上午10時00分企劃書評審會議,於本所3樓小型會議室。
(三)廠商之投標文件經審查資格合於招標文件規定者,始得為評審對象;經資格審查不符者,不列入企劃書評審。
(四)經資格審查符合之廠商,由評審委員組成評審小組辦理公開評審,並於評審開始前抽籤決定簡報順序,如逾評審時間未到,由評審會主席代為抽籤決定順序。其餘相關投標廠商評審須知詳如招標文件。
四、[其他]:
(一)廠商得標後請以臺南市政府稅務局所開立之採購合約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
(二)本案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三)餘詳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臺南市安平區公所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