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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印鑑證明只能在戶籍地的戶政辦理?

  • 發表人:林先生
  • 發表時間:106-06-14 01:55

你好:請問印鑑證明一定要在戶籍地的戶政事務所辦理嗎?前陣子前往東區戶政申辦時,承辦人員告知須至戶籍地的戶政才能辦理。令人不解的是,政府各機關都推行網路化、電子化,申請地政、稅捐、勞健保都可以跨區連線辦理業務,為何此項簡單的業務卻限定在戶籍地辦理,可否給予合理的說明呢?謝謝你!

  • Re:印鑑證明只能在戶籍地的戶政辦理?
    • 回覆者:
    • 回覆時間:

    林先生您好:
    有關詢問印鑑證明案謹就一般情形敍述如下:
    1.依105年3月22日內政部修正發佈之『戶政事務所辦理印鑑登記作業規定』第三點:辦理印鑑登記、變更、廢止及證明之機關為當事人戶籍地戶政事務所;戶籍遷出國外者為最後戶籍地戶政事務所。直轄市、縣(市)政府已建置印鑑數位化系統者,得由所轄任一戶政事務所受理申請。
    2.礙於本市現尚未全面建置印鑑數位化系統,故設籍本市市 民如欲申請印鑑登記、變更登記及申印鑑請證明者,依規定仍應回戶籍地所在的戶政事務所辦理,造成台端不便之處祈請諒解。
    3.若有答覆未細詳節,歡迎來電06-3351559詢問。感謝您的來信,祝您身體健康、愉快!
    台南市東區戶政事務所 敬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