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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不懂就要虛心學習,不然請聽同仁意見,不要自我判斷

  • 發表人:林小姐
  • 發表時間:105-10-20 11:49

10/20近10:50去申請除戶謄本要辦理拋棄繼承用,當時四號櫃台吳汶蓉小姐一直說拋棄不用除戶謄本,我說法院拋棄繼承狀就是要這份文件,請他開給我,我是經過合法申請,他一直浪費時間不願給我,有其他同事都來跟他說是要給的,他也不聽,這樣的素質怎麼為民服務, 本身處理的事務就不了解怎麼勝任這份工作,請主管好好審核部門的人素質的好壞

  • Re:不懂就要虛心學習,不然請聽同仁意見,不要自我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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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小姐您好:
    有關臺端反映本所同仁受理案件問題乙案,因受理同仁電話詢問法院承辦人表示,法院已持有該除戶謄本,民眾可不用再檢附以節省行政費用支出,而非拋棄繼承無須除戶謄本,而後產生溝通上的疏失,對您造成的困擾,實深感抱歉。邇後本所自當督促同仁,避免再有類似情事發生,並感謝您對本所同仁之指正。

    倘臺端尚有其它疑問,歡迎來電(06-3351559)洽詢,本所將竭誠為您服務。再次感謝臺端對本所的關心並不吝建言,至表謝忱。
    敬祝您
    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臺南市東區戶政事務所主任林瑞茂敬復